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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族华侨工作委员会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01-11 17:30:58

  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计划生育方面的工作机构。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领导下,开展对教、科、文、卫、计生等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,组织视察、评议,促进依法行政;承办常委会对全市人民政府教、科、文、卫、计生等部门进行监督的具体事宜,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;开展教、科、文、卫、计生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;负责与教、科、文、卫、计生等部门的联系,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;对上级人大常委会教、科、文、卫、计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进行调研,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;完成上级人大常委会和本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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